拆分转售“88VIP”会员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影视公司被判赔偿优酷30万元

温州网讯   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拆分转售“88VIP会员”权益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处被告赔偿原告公司30万元。

优酷公司是“优酷网”的运营者,采用会员制、付费观看等运营模式,通过与淘宝平台合作,将“优酷视频”年度会员权益纳入淘宝网88VIP会员权益中,并明确该权益仅限会员本人使用,禁止转让、售卖。

优酷公司在运营中发现,某影视公司在其经营的抖音店铺“某某充值”中,公开销售从“88VIP”权益中拆分出的“优酷年卡”,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售价,销量达24万余元。优酷公司取证并两次发函警告后,该影视公司仍未停止销售。

优酷公司认为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该影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吴某共同起诉至鹿城区法院,请求该影视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吴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二被告未发表答辩意见,在举证期限内亦未提供证据。

法院认为,视频网站会员账号一人一号、禁止转售是行业基本商业规则,也是优酷公司正当经营模式的基础。被告明知相关禁止性规则,仍以营利为目的拆分、转售88VIP包含的优酷会员权益,该行为直接破坏了优酷公司对其会员制度的正常管理,干扰了优酷公司与淘宝公司之间的合作秩序,使得本应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会员权益的用户转向非法渠道,直接攫取了本属于优酷公司的交易机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该行为违背诚信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遂判决如上。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经营者参与新兴商业模式时,必须尊重平台合法的规则约束,切勿利用联合会员权益拆分、转售的规则漏洞低价牟利。本案中,被告擅自拆分“88VIP”中的优酷年卡权益公开销售,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广大消费者也应警惕低价“拆分会员”陷阱,此类权益往往违反平台使用协议,随时可能被收回、封禁,且维权困难。建议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购买会员服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来 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 拆分转售“88VIP”会员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影视公司被判赔偿优酷30万元

记者 黄梦思 通讯员 鹿萱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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