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以“刷单赚佣金”为名许以高额回报大肆发展客户进行虚假交易,一场披着“财富宝”平台外衣的骗局致使36名被害人损失82万余元。日前,经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张某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
2024年底,失信人员张某在一个贷款微信群里接触到“财富宝”平台,成为刷单客户。为赚取更多利润,2025年2月,张某获得该平台后台管理权限,开始独立发展客户。听说前同事老周需要贷款后,张某便主动上门推销。老周在看到张某出示的“高额收益截图”和其他客户“喜提收益”的分享后,支付了1399元的注册费开始接单。
刚开始,老周在接单付款的次日,均能准时收回本金和1.5%的利润,便彻底放下戒心。张某随后推销起层级返利模式:“你帮我介绍1个客户,就给你200元的好处费,客户每买一笔单子还付你0.5%的佣金。”在张某的鼓动下,老周将单次刷单金额追加到130余万元,还拉上朋友“刷单”。此后,包括老周在内的36人参与了“财富宝”项目,张某管理的客户刷单金额在1300万元以上。
然而,“财富宝”平台并没有真实的外部商家和交易,张某只是利用平台管理权限,在后台随意生成订单,再分配给发展的客户。新客户投入的资金,被用于支付老客户的“本金”和“利润”,张某则从中截取每笔交易2.5%的“服务费”和每名客户1399元的“注册费”。
2025年6月,由于没有新客户,大量刷单款项无人承接兑付,平台资金链断裂。张某将平台管理账户注销,解散客户群,拉黑所有被害人,随后转移资金逃匿。老周等被害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6月30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9月,该案被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梳理案情,检察官认为,张某作为无偿还能力的失信人员,明知虚构空单的运营模式无法盈利,在资金链断裂后注销账户逃匿并转移资金,足以证实其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经查,张某通过发展客户从中赚取注册费和刷单服务费,造成36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82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至少30万元。在关闭平台账户后,张某将犯罪所得进行转移,其中25万余元转入他人支付宝账户,6万余元转入他人微信账户,其行为涉嫌洗钱罪。
2025年12月,乐清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6年3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张某做出上述判决。
来 源:温州都市报
通讯员 岳思轩 记者 吴祖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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