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别让森林“火”起来

东南网4月3日讯(本网记者 林夏悦)近日,福建省林业局林业防灾减灾处公布2025年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希望广大群众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安全弦,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2025年4月4日6时35分,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一山林突发山火。经查,当日蒲某上山扫墓时,将点燃的鞭炮扔到旁边的草丛里,祭扫结束后便离开,鞭炮的火星在风力的作用下点燃周边的枯草,引发森林火灾。经核查,该起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13亩。10月15日,蒲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余万元。

2025年4月4日11时20分许(正值清明节期间),南平市政和县镇梨洋村村民叶某在山上扫墓祭祖时,擅自野外用火,不慎引燃周边杂草,火势在山风作用下迅速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部门鉴定,该起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47亩。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一步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审判。

2025年11月10日18时38分许,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坑内水库附近突发森林火情。经查,火灾系邓某在寻找马蜂窝过程中喷洒杀虫剂并动用明火,不慎引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所致。该起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3.86亩。12月19日,林业部门依法对邓某作出行政警告处罚,并处罚款2000元。下一步,将依法要求邓某开展更新造林工作,恢复火烧迹地的森林植被。

2025年12月17日14时,宁德市福鼎市佳阳乡佳阳村发生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起火灾系钟某在用明火烧马蜂窝,未事先做好防火措施即径直离开,从而引发森林火灾。该起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80亩。目前,肇事者钟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清明将至,民俗祭扫、春耕生产进山踏青等人为活动频繁,福州公安提醒,森林防火务必严格遵守“7个严禁”:

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点火照明;

严禁未经批准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田埂;

严禁野外吸烟、乱扔烟头;

严禁狩猎放火驱兽;

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同心守护绿水青山,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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