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31日报道(记者 林先昌)记者了解到,日前,福建省司法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司法行政等领域扎实推进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并发布公告。
公告显示,征集范围包括:
(1) 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上级未统一部署,超越法定职权和管辖范围,违规前往管辖区域外开展“远洋捕捞”式执法,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或未解决管辖争议,违规对管辖区域外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强制。
(2) 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考评考核结果与案件数量或罚没收入挂钩;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3) 乱收费问题。擅自制定或者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等;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
(4) 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执法标准不一,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
(5) 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的主体和人员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专项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涉企行政检查不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6) 乱查封问题。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形。
(7) 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
(8) 其他行政执法问题。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公告显示,线索反映渠道包括如下:
(1) 来信来访。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来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福建省司法厅),邮编:350003。
其他方式:1、登录“闽政通”APP中的“闽执法”小程序,通过“我监督”模块提交有关问题线索。
2、登录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中选择“行政执法公示”,通过“互动交流”中的“我监督”模块提交有关问题线索。
3、登录福建省司法厅官网,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上通过“互动交流”中的“我监督”模块提交有关问题线索。
(2)反映电话。联系电话0591-83770176(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夏令15:00-18:00;冬令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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