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国土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旨在通过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 传、有演练、有效果等十项内容的创建,着力提升基层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项目经费保障、防治措施落实、规避灾害风险等能 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我市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分年度、分批次开展创建工作。此前,瑞安、洞头、永嘉、苍南、泰顺等5个县(市、区)已成功创建高标准“十有县”,加上本年度新建成的4个县(市),我市高标准“十有县”建成率已达到80%。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章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