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山东保监局公布了对英大财险的处罚决定:英大财险潍坊中支和公司高管、工作人员共被罚款112万元。
事情的起源是这样的:
今年1月份,山东保监局检查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业务时,发现在调查谈话的室内安装了智能窃听装置,将一只录音笔和一只全新的iPhone6s用透明胶带绑在检查组所在房间的椅子底下。
第一天窃听成功。但是没想到,第二天,“扑通”一下,贴在椅子底下的“智能窃听装置”从椅子底下掉到了地上,由此事发。

1月11日,山东保监局下发了名为《山东保监局关于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严重妨碍监管监察恶性事件情况的通报》,对英大财险干扰、妨碍、对抗监管检查的严重失当行为进行通报。山东保监局表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罚,并保留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的权利。
因此,也就有了文章开头山东保监局对其处罚112万罚款的处罚决定。
英大财险犯下的这些事儿
根据处罚决定可知,山东保监局共指出英大财险两宗罪:
一、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
(一)通过员工个人银行卡归集账外资金。
英大财险潍坊中支时任主要负责人杨清明(2015年9月调离)、鲁文涛是对该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报销虚假业务费用。
英大财险潍坊中支时任主要负责人鲁文涛是对该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不真实。
英大财险潍坊中支时任主要负责人鲁文涛是对该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2017年1月5-6日,英大财险潍坊中支在提供给我局检查组工作使用的会议室内安装录音设备,窃听检查组调查谈话及工作交流内容,妨碍检查组依法监督检查。
英大财险潍坊中支时任主要负责人鲁文涛是对该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韩涛、杨长浩、崔昭是该项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
罚款高达112万元
据介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后,英大财险潍坊中支、鲁文涛、杨清明、韩涛、杨长浩、崔昭分别提出陈述申辩,请求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山东保监局对上述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首先,其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罚款45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杨清明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鲁文涛警告并罚款7万元。
其次,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罚款45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鲁文涛撤销任职资格;对韩涛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杨长浩、崔昭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