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周文仪编译】据法新社报道,“国际透明”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日前指出:法国政府在政治伦理与政治生活透明度方面“进展不大”。
“国际透明”组织首先指出:在有关政治生活透明度的改革中,政党集资问题“不受重视”,“这方面的改革处于停滞状态”。
“国际透明”组织称赞政府的廉政新规取消了国会议员储备金,也对“议员职务的花费津贴”(IRFM)设立了管理框架,但呼吁在国民议会与参议院对公务开支加强稽核和内部审计,并“延揽一些独立的委员进入负责审核账务的委员会中”。
在司法独立方面,“国际透明”组织称赞政府的一些改革计划“方向正确”,譬如预定废除专门审判政府部长的特别法庭共和国法庭(CJR)和按照审判官的任命规定修正检察官的任命规定等。但该组织强调:“只有对检察院的独立实行全面改革才能永远消除政治干预司法案件的怀疑。”
“国际透明”组织指出政府在压力集团的问题上“倒退”,批评政府透过“可能出错的权利”(LE DROIT A L’ERREUR)法案的第38条,“把文化协会排除在代表利益团体的名册之外”。 “国际透明”组织指出:“所有的公共或私人行动机构,不论是协会、企业、非政府组织,或是工会,都应该列入利益团体名册”。
“国际透明”还指出:政府希望通过未来的体制改革限制同一个人在国会或地方议会以及地方行政单位连续担任同样的民选公职(国会议员、民意代表等)三任以上,但这项改革呈现不确定性。
“国际透明”组织主张将来这项措施实行时,必须把有关的人“已经担任过的任期”计算在内;同时遗憾地指出:这项措施不涉及“9000人以下的镇长村长,这大大限制了这项措施的适用范围”。
最后,报告称赞在政治负责人的“廉正”方面“有所进步”,这套法律对国会议员的附属职业活动加强了管理框架;但可惜的是参加公职竞选的候选人必须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的要求未被通过。
据“国际透明”组织的《年度全球清廉指数》报告,在全球180个从最清廉到最腐败的国家的评比排名中,法国排名第23,落在欧洲邻国比利时(第16名)、德国(第12名)以及英国(第8名)后面。
(编辑:蔚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