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温州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温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围绕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防控金融风险、建立品牌保护、建立跨区域检察监督联络机制等方面提出十条举措意见。通过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护、预防等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和保障温州高质量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提供司法保障。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主动对接涉及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重点项目,依法打击破坏妨害项目推进的各类刑事犯罪,强化对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跟踪监督。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共同推进线上侵权商品快速下架、删除信息,以及线下民事侵权追偿、行政违法处罚、刑事犯罪打击,有力保障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
为更好地推动区域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设立金融犯罪检察官办案组,精准打击各类金融犯罪,同时与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金融办、公安、法院等单位建立定期联络、信息交流、案件通报、办案协助等机制,强化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助力区域金融合作创新。
一体化发展,跨区域联动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通过开通跨区域检企联络“绿色通道”,巩固深化与市工商联的联系合作机制,主动与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检察机关对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帮助区域温商等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解决投资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并推动建立跨区域检察交流合作机制,与其他地区检察机关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共享人才、智库资源,强化司法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开展检察教育培训、法治文化交流,形成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工作合力。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李尖 通讯员 张露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