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6月13日筱圈编译】六月中旬,法国各地骄阳似火,异常的高温和闷热天气席卷全法,尤其是许多省份处于黄色警戒的西南地区。很多法国员工在办公室或工作场所感到闷热难耐。在这种高温情况下,《劳动法》对着装有何规定?
除特殊工作外,随意着装
法媒actu.fr报道,法国《劳动法》第L1121-1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对个人权利、个人及集体自由施加限制,除非这些限制是完成工作所必需的,且与预期目标相称”。这意味着除非工作需要穿特定的服装,否则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例如建筑工人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必须穿着特殊服装,例如头盔和安全鞋,医院员工也必须遵守卫生准则。
专业网站juritravail指出,“员工与客户接触时,可能需要穿着工作服。例如商店或银行员工有时需穿西装。”
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员工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天气炎热时可以更轻便一些。
工作场合需免受高温
那么,穿短裤和凉鞋呢?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律严格禁止穿短裤。然而,企业有权要求员工穿着“干净得体的服装”。如果公司负责人能证明穿短裤和凉鞋会损害公司形象,他们可以禁止员工在工作中穿这些衣服。但总的来说,这取决于老板。
无论如何,根据《劳动法》,公司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劳动法》第L. 4161-1条中提到,公司必须干预某些明显职业风险因素,例如不良姿势、机械振动、噪音和极端温度。
因此,如果公司未对员工的工作场所进行调整,使其免受高温影响,那么企业将为此负责。
在关于预防工作场所高温风险的文件中,劳动部提醒道:“应限制员工暴露在阳光下的时间,并优先考虑团队合作,以便员工能够及时发现同事中可能出现的热射病症状”。根据同一文件,在要采取的措施中,有一些涉及员工的着装。
(编辑:汩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