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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地入选省级改革项目,最高可获6000万元资金支持!

日前,浙江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省内16个县(市、区)列入项目建设范围。其中,我市苍南县入选,一起来看看↓

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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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将以此为契机,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依靠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全面改善乡村品质,全域提升乡村形象,全方位激发乡村活力,积极探索“三农”特色发展新路子,打造具有苍南地域特色的升级版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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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都有啥扶持政策?将如何建设?一起了解

项目建设目标

重在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实现机制创新,强化历年各项农村综合改革政策、经验成果的系统集成,预计通过3年左右的建设期,力争创建一批具有复制价值、能代表浙江特色和水平,高质量发展的乡村振兴样本。

财政扶持政策

建设期内,省财政将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6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分3年下达。从2023年起,当年度补助资金额度视上年度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差异化确定,实行动态评估管理。

支持建设内容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确权赋能,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激活农村产权,推动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

助推做强农村产业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以农为主、多业态融合发展,建立绿色生态发展机制。探索引导科技、资金进乡村,乡贤、青年回农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盘活资产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途径。

提升生态宜居环境

全面提升示范区生态宜居环境,加强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绿色生态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升级版美丽乡村建设。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创新乡村治理组织形式,完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深化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村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大平台”建设。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