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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反恐法提交议会审议 7条明星举措取代紧急状态

【欧洲时报疏桐编译】9月25日,法国国民议会就内政部长科隆提出的《国内安全法》(俗称反恐法)草案展开辩论。如果新法得到议会表决通过,将取代即将结束的“紧急状态”。法国《世界报》评论指出,反恐法的许多内容实际上是复制了“紧急状态”的非常举措。《费加罗报》25日摘要介绍了草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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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法国司法部长贝卢贝女士向发生在2016年7月14日的尼斯恐袭案受害者纪念碑献花。(图片来源:法新社)

对具体空间或事件的保护

由各省省长在“有恐袭危险”的地方设立保护范围,这可以使治安人员在相关场所的入口处对公众和车辆进行“筛查”,然后进行搜查和拍身搜查。凡拒绝接受检查者即被撵走。

行政关闭宗教场所

设若某个宗教场所进行的“活动”,甚或发表的“言论”,散布的“思想”或“理论”“在法国或国外煽动恐怖主义行动,怂恿暴力,或颂扬暴力行动”,省长可以决定对该场所进行行政关闭,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软禁“可疑人员”

软禁正式更名为“个别监视措施”。省长知会检察官后,可下令采取软禁措施,其实施空间不得小于市镇范围。时间3个月,可延续。软禁主要针对的对象是“有理由认为其行为对安全和公共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的人”。软禁可附加戴电子脚镣措施。草案初稿规定凡在所居住城镇受到个别监视的人,须天天到警察局报到。但参议院法律委员会偏向于一周报到三次。

被软禁者交出通联方式

所有被施以软禁措施的嫌疑人必须交出其通讯联络方式,包括电话号码和所有电子通讯识别号。参议院法律委员会认为此举过于扼杀自由,予以否决。

行政搜查嫌疑人

被简单地定性为“查访和扣押”,可以针对活动嫌疑人或与恐怖分子过从甚密的嫌疑人。行政搜查必须事先得到负责关押及释放措施的法官(JLD)的准许。不满者须向行政法官提起申诉。但参议院法律委员会考虑到条文的缜密性,认为宜向司法法官提起申诉。

扩大调查乘客资料范围

新法规定,可供调查的乘客资料档案(PNR)今后不仅涉及航空公司,还扩大到旅行社和轮船营运商。

准许赫兹波监听

这条措施可使情报机构截收所有不通过电信营运商传播的信息。

“奥朗德带毒的礼物”

《世界报》25日评论指出,“哨兵”行动是奥朗德留给其继任人的带毒礼物。紧急状态原是一项临时措施,要给经历了2015年系列恐袭案的法国人以安抚。然而这条举措一而再再而三地延续,政界几乎一致同意。没有一位政要敢于走出紧急状态,生怕万一再发生恐袭,被人指责松懈了警惕性。因此,面对恐怖活动造成的强烈冲击,在治安上“道高一丈”的铁腕做法的政治风险要小得多。

“软弱的行政警察法”

据法新社25日报道,国阵(FN)一把手玛琳娜·勒庞揭露,这个草案“只不过是一条没有力度的行政警察法”,不解决“根除伊斯兰恐怖主义问题”,只具“防御性,软弱无力”。她和国阵另外7名国民议会议员对草案递交了50个修正条款。

反恐法草案的反对者25日再次谴责草案“损害自由和基本权利”。全国人权咨询委员会主席拉泽杰女士在巴黎总部对新闻界声称:“我们反对且为之深感愤怒的是,紧急状态将变常态,使我们的自由倒退。”与她在一起的还有一些协会和组织的代表,其中包括法官协会(SM)、人权观察站、国际监狱观察站、无疆界记者、法国律师联合会。他们数月来一直谴责紧急状态的“偏差”以及新反恐法带来的“危险”。

(编辑:原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