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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试点出成效!乐清成立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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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午,“乐清市农村宅基地仲裁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与“乐清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合署办公,下设农村承包地仲裁庭、农村宅基地仲裁庭,日常工作由仲裁办承担。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宅基地仲裁委员会,具有历史性意义。

乐清市农村承包地纠纷仲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曾两次获得全国承包地仲裁工作先进集体。农村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相继承担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转让机制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等国家级试点。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依法管理农村宅基地纠纷仲裁工作。

为健全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纠纷调处机制,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去年以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纠纷仲裁工作体制机制,在温州范围内率先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方案,搭建农村宅基地仲裁机构框架,制定农村宅基地调解工作流程等试行制度并建立农村宅基地仲裁配套制度,试行开展农村宅基地仲裁。

据了解,乐清市农村宅基地仲裁委员会坚持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原则,对宅基地使用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出租、宅基地担保、抵押等纠纷,依法依规办理仲裁,促进农村宅基地分配公平,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流转等合法权益。该仲裁委员会的成立,是乐清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推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实践,也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宅基地管理体制、化解农村宅基地纠纷、保护农民财产权力,更好增进民生福祉的有效抓手,是乐清市宅基地改革工作的一件大喜事、大好事。

下一步,乐清市将建立健全仲裁工作机制、仲裁配套制度以及仲裁工作流程,化解宅基地矛盾纠纷,极探索队伍建设新方法新模式,提高农村宅基地仲裁实效和农户满意度,为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协助乐清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县域实践样板。

挂牌仪式上,来自市信访、司法、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及农民代表等的61名仲裁员获颁聘书,并作表态发言。

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