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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空气污染不力,法国政府被行政法院罚款1000万欧元

【欧洲时报8月5日夏莹编译】由于未能采取足够措施减少8个城市的空气污染,本周三(8月4日),法国政府遭到了最高行政法院的制裁。鉴于这些城市的空气污染已经超过了健康阀值,法国政府将不得不支付高达1000万欧元的罚款,特别是支付给与空气污染作斗争的公共机构。

法国《世界报》报道,卡斯泰政府将不得不支付巨额账单。经过10余年的“免费警告”、正式通知——尤其是来自欧委会、最后通牒、最后期间……制裁终于落地。在4日作出的决定中,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国家支付1000万欧元的罚款,原因是后者无法使全国的空气污染水平低于健康标准。报道称,行政法官从来没有“强加”过这样一比数额来迫使国家做出决定。“对公共健康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由此产生的紧迫性”,被认为是这项破纪录罚款的缘由。根据计算,空气污染是造成法国每年4.8万至6.7万人过早死亡的原因。

每6个月做一次评估,不合格将继续受罚

事实上,这一制裁经历了漫长的过程。2015年,非政府组织“地球之友”呼吁行政法院执行在2008年开始生效的欧盟空气质量指令。该指令规定,主要由道路交通排放的二氧化氮应该自2010年其遵守阀值。而在此之前,欧盟已经要求成员国自2005年起遵守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最高排放量。2017年7月,行政法院命令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二氧化氮和PM10的浓度控制在限值以下。3年后,行政法院认为,政府未能实施适当的行动计划,在以下八个城市群中仍然观察到上述两个指标的浓度超标:巴黎、马赛-艾克斯、里昂、斯特拉斯堡、格勒诺布尔、图卢兹、兰斯和法兰西堡。2020年7月,行政法院对政府下了最后通牒:限后者6个月的时间采取行动,否则将每6个月便接受罚款1000万欧元,即每天超过5.4万欧元。也就是说,行政法院每6个月都会做一次评估,一旦发现污染物浓度超标,政府将继续受罚。

据了解,政府在为自身辩护时提出了几项“结构性措施”,这些措施旨在“以可持续的方式实现全境的空气质量目标”。其中,有在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大都市部署的“低排放区”(ZFE),提供低排放量汽车购买补助,又或是从2022年起禁止在新房中使用石油和煤炭锅炉。

但是在行政法院看来,这些措施无法保证污染物排放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到可接受的水平。政府也并未在其措辞中提及任何时间期限。此外,行政法院认为,政府仅部分执行了2020年7月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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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埃菲尔铁塔附近。(图片来源:新华社)

1000万罚款如何分配?

“在违反欧洲法律多年之后,我们希望这一历史性罚款最终能够对公共当局产生触发效应。”“地球之友”的律师路易斯·科夫拉德(Louis Cofflard)评论道。“地球之友”与其他54个组织一起参与了诉讼,其中包括“绿色和平组织”、“法国自然环境”(France nature environnement)和“我们共同的事业”(Notre affaireàtous)。这些协会本来希望能够自己管理这笔罚款,但根据行政法院的决定,它们仅能拿到其中的一小部分:10万欧元。寄希望于罚款最终能够迫使政府采取行动,行政法官选择将这笔款项的主要部分(990万欧元)分配给能够在与空气污染作斗争的政策中取代政府作用的机构。四个国家公共机构将成为主要受益者:330万分配给生态转型机构(Ademe);250万欧元用于风险、环境、流动性和规划研究与专业知识中心(Cerema);200万用于国家卫生安全局(Anses),100万用于国家工业环境和风险研究所(Ineris)。

行政法院最终将罚款的一部分分配给了污染物超标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协会。受益协会之一Airparif的主席让-费利克斯·伯纳德(Jean-Félix Bernard)对此感到满意,他表示:“法国是制定计划方面的能手,但这些计划从未得到评估。有了这笔款项,我们就将在国家层面拥有额外的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评估空气污染控制系统,如‘低排放区’。”

(编辑: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