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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各州抗疫措施混乱 现行法规暴露弱点

【欧洲时报记者文耕综合报道】迄今为止,德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只规定了德国联邦政府在发生“全国性流行病”时可以采取哪些保障措施。但是,措施的具体执行权属于联邦各州,而各州制定的法规却大相径庭。疫情期间,几乎每隔几周,德国总理默克尔和各州州长就会对防疫措施的指导方针进行谈判。然后,各州政府或多或少地具体实施这些措施,但是执行程度取决于各州的具体情况或其他因素,如旅游行业的利益等。个别州一再忽视约定的防疫措施,导致反复出现政策争议。

例如,尽管感染病例不断攀升,一些州仍不想收紧封锁措施。4月6日,萨尔州政府仍坚持放宽防疫限制,因此也成为全德第一个以州为解封试点的联邦州。该政策推行之后,萨尔州的感染率迅速增高。

article_img 4月12日,在德国首都柏林,一名戴口罩的女子从一家商店前走过。(图片来源:新华社)

支持改革的联盟党议员表示,这暴露了《传染病防治法》的弱点,即该法只授权州政府颁布法律法规,而不是联邦政府。联邦议院必须“迅速堵上”这一漏洞,联邦政府必须被赋予与联邦州相同的行为权力。到目前为止,联邦政府只对诸如居家办公、规定疫苗接种顺序或从国外返回人员隔离和检测义务等重大事项负责。此外,德国联邦政府支付绝大多数与疫情相关的经济援助。议员们表示,由于联邦政府也承担着必要的财政责任,因此也应该赋予它实际防疫措施的管理权。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这种修正,可以使德国全国范围内有可能形成统一的防疫规定。

(编辑:申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