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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斤”何时不再等于“八两”?一位温州人推动了中国衡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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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势均力敌、不相上下,中国人习惯用“半斤八两”这个成语。

这个成语很清楚地告诉我们,旧制半斤等于八两,也就是一斤等于十六两。

早在南宋时期,温州人就习惯用“半斤八两”这个词了,温州九山书会才人编撰的《张协状元》戏文中,就有“两个半斤八两,各家归去不须嗔”之语。

到了明代,四大名著《水浒传》第一百零七回中,也有:“众将看他两个本事都是半斤八两的;打扮也差不多”的说法。

半斤何时不再等于八两?

这和一位温州人有关。

1953年,温州人姜周元写信给当时的《浙南大众报》(温州日报前身),建议衡器十两为一斤。《人民日报》社在获知这篇来信后,转交到工商管理部门,并引起了重视。

195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将一斤等于十六两改为十两,在全国全面推广使用十两秤。

为了表彰姜周元的功绩,国家向他颁发了“中国衡器改革建议者”的证书。

沿用两千多年的“一斤十六两”

众所周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制定了统一的度量衡。宰相李斯负责重量标准的制定,实行十六两为一斤的标准。

这里还有两个传说,一个是说秦始皇规定度量衡的制定必须要天下公平,李斯为了迎合圣意,把“天下公平”这四个字的笔画数作为标准,于是定出了一斤等于十六两。还有一种传说则是说,古人信奉天象,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再加上旁边的福、禄、寿三星主宰人们的命运,而且正好是十六星,商家如果缺斤少两,就会减星,相对应的命运就会改变,所以把十六两定位一斤,并严守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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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两一斤的标准在中国保持了2000多年。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十六两一斤的度量标准带来了计算上的麻烦。

有多麻烦?小编带你来做个简单的计算题:

比如某种物品每斤的价格为1元,旧制1两的价格等于多少?

0.0625元!

现在手机上就带有计算器,可是在靠口算和算盘的年代,如果碰到半两或价格不是整数的,够小伙计打上半天算盘了!

据说那时候为了计算方便,每个营业员在心中都要熟记1两是625个单位,2两是1250个单位,3两是1875个单位……15两是9375个单位,16两是1000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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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永嘉县政府销毁旧制度量衡器摄影

供销社会计的倡议

姜周元,1916年出生在瓯海区郭溪街道宋岙底村,曾在泰顺县一家银行当职员。1950年,他和朱永民、潘迈山等人牵头创办了三溪供销社,成了新中国第一批供销社职工,姜周元担任供销社的主办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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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实行十六两一斤的称制,当时供销社一天生意下来,几个会计在业务繁忙时往往要算到半夜才能把账结清。尽管姜周元在当时的永嘉县供销系统会计中有“第一快手”的美称,但他细心地发现了这个身边的bug。

1953年,姜周元写信给当时的《浙南大众报》(温州日报前身),建议衡器改制,将16两制的老式秤改为10两制。报社编辑对此十分慎重,随即把原件转给《人民日报》编辑部。

一封信激起了千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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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1954年2月26日给姜周元的答复函

1954年2月26日,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以(54)工商度字第49号《关于改衡器十两为一斤的建议复函》答复姜周元:“《人民日报》和《浙南大众》分别转来你的建议,衡器十两为一斤的信收悉。建议很好,我们已经考虑在几个地方先重点改革,俟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1954年,国家在几个地方先行改革和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1959年,国家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将一斤等于十六两改为十两,在全国全面推广使用十两秤。

但是在一个特殊领域的改革还是推行得晚了一些,这就是中医处方用药,中医用药十分谨慎和精确,稍有差池就会影响治疗效果,所以为了防止换制带来的计算上的差错,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计量单位,不予改革。直到1979年1月1日起,中药计量单位才改为用“克、毫克、升、毫升”,不用“两、钱、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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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周元和他心爱的10两木秤

后来,姜周元在三溪供销社从当主办会计到总会计干了近30年,直至1979年退休。

2003年春,姜周元老人去世时,有一副挽联写到:“一斤改十两,一斤得十两,做人做账同原则;十亿出一人,十亿只一人,肯干肯缄不普通。”高度概括了姜老的贡献。

来源:温州三十六坊

参考材料:

《他改变了“半斤八两”——推动中国衡器改革者姜周元》赵家园来源:《温州百年风云》

《一斤合十两是温州人首倡》黄松光周乐光 原载《温州日报》

《姜周元:衡器改革首倡者》据今日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