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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法治化 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南昌3月8日电 (记者 王剑)8日,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南昌举行,标志着江西省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事务迈上了法治化、程序化的新台阶。2016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近千件,半数已办结。


       会上,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承当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主管单位的函”、江西省民政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表明由人民法院承当业务主管单位的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并运行。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军认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江西破产管理人有了自己的自治组织,有效搭建了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对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的自身发展,推动实现人民法院加快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更好服务江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柯军介绍,2016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近千件,半数已办结。尤其一批全国业界关注的公司系列破产重整案,经过二次重整,获得成功,挽救了产业,保住了企业人员的就业。


       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姚建当日表示,将抓住协会成立运行的机遇,努力提高服务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大局的能力;提高与法院和破产企业沟通的能力;提高总结、宣传、推广破产管理工作经验的能力,为江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当日,江西省300余名企业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了大会和业务培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