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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永回应“镇政府赖账20年”:已还清30万欠款

中新网长沙8月4日电 (记者 唐小晴)针对“桃川镇政府拖欠工程款一赖20年”一事,湖南江永县官方4日向中新网记者回应,桃川镇已将县法院原判决的本息305329.25元人民币在8月3日一次性支付给当事人。

日前,湖南江永县网友首朝盛在网上发帖称,自己1997年与桃川镇政府签订合同,承包桃川镇二中附属小学教学楼工程,工程款总计28.262万元。教学楼盖好后,桃川镇政府却迟迟不付工程款。2000年,江永县人民法院判决桃川镇政府付给其工程款,桃川镇政府依然以“没钱”为由拒付欠款,至今已过去18年。

据了解,首朝盛曾是江永县潇湘建筑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

江永县表示,该县主要领导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当即批示“尽快查清事实,说明原因,如确属拖欠款,一定要还清!”同时,江永迅速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牵头,桃川镇及县教育局、县法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工作小组,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江永县回应称,首朝盛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近年来,桃川镇曾与当事人首某多次进行过沟通协商,因本金支付数额有异议(县教育局于2008年2月已支付工程款11.8万元,因首某有异议,双方正在核实)和利息计算有争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8月2日下午,经调查处理工作小组与当事人当面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桃川镇将县法院原判决的本息305329.25元人民币在8月3日一次性支付给首某;由此衍生的利息待依法核算后予以支付。当事人首朝盛对以上协商结果表示同意。

首朝盛表示,桃川镇政府确实主动找他协商解决问题,已收到30万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