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德国

默克尔反对无效!德国同性婚姻正式合法化

海外网7月3日电 据开元网报道,在争论多年之后,德国联邦议院终于为同性婚姻让路了。由“红-红-绿”政治联盟(意指社民党、左翼党和绿党)提出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获得了明显的支持——甚至接近四分之一的联盟党(由基民盟和基社盟组成)议员也投了赞成票。

6月30日,德国联邦议院做了一个历史性的决定: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在623名议议员中,有393名议员赞成同性夫妻和男女夫妻一样享有完全相同的法律权益,226名议员投了否决票,还有4人弃权。

这样的话,未来同性夫妻将可以和男女夫妻一样结婚、收养孩子了。这项决定有历史性的意义。因为直到2001年,德国才在长时间争论之后允许同性伴侣成为“已登记的生活伴侣关系”。

社民党主席Thomas Oppermann把同性婚姻合法化称为“社会政治的重要进步”。

左翼党主席DietmarBartsch在大会上说:“我请求在场所有人,今天为了尊严、为了平等、为了爱而投票。“这样,德国的常规化又向前迈了一小步。

而联盟党主席Volker Kauder说,他个人还是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也是他“出于良心的选择”。

基民盟主席默克尔也投了反对票,她解释说:“就婚姻问题,我的基本观点是,第六条宪法保护包含的婚姻是由男女组成的。”

article_img

默克尔投出反对票(图片来源:tagesschau.de)

虽然会议上大多人都赞成这次改革,但争论还没有结束。联盟党议员已经在考虑向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提出诉讼。联盟党法律顾问Hans-Peter Uhl说,同性恋婚姻是违反宪法的,那样的话宪法需要作出修改才行,因为宪法第六条所指的是由男女组成的婚姻和家庭。

但联邦议院询问的大多数专家不这么看。他们认为修改《德国民法典》就已经够了。目前《德国民法典》第1353条说:“婚姻是对于终身而缔结的。“根据德国联邦参议院提出的法案,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上补充以作区分:“婚姻是由两个不同或相同性别的人对于终身而缔结的。”

那么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后具体会有什么改变呢?未来男同性恋者之间及女同性恋者之间将可以结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跟男女夫妻一样。最重要的改变是在收养权上——到目前为止男同或女同夫妻不能共同收养孩子。不过今后就可以了。在其他领域,婚姻和“已登记的生活伴侣关系”已经平等了。

除德国外,现在在世界上大约二十个国家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其中包括阿根廷,乌拉圭,巴西和哥伦比亚。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先驱是荷兰,在2001年同性恋者就可以登记结婚了。之后比利时、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丹麦、法国、英国、卢森堡及芬兰也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决议。即使在像西班牙和爱尔兰这样长期以来受天主教影响很大的国家,同性婚姻也被允许了。

在德国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之前,德国跟其周边邻国如瑞士、奥地利、意大利都不允许同性恋人结婚——但他们可以登记“生活伴侣关系”。

另外就在6月29日,德国下议院一致通过,撤销五万名在二战后遭判刑的男同性恋者的罪名,并向他们赔偿3350美元,另加每服刑一年可再额外获赔1675美元。现时仍在世的受害人估计有约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