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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议会一读通过“改姓”法案

【欧洲时报王简编译】法新社报道,法国国民议会通过法案,方便民众更改姓氏:即放弃出生时选择的姓,换成父母另一方的姓。

这个法案是执政党议员维涅尔(Patrick Vignal)提出的,只有4个条款,通过姓氏的继承问题,触及了公民民事状况和身份认同等具有生存意义的问题。

国民议会在26日夜间以49票支持、5票反对和2票弃权,一读通过这个法案。

维涅尔说,这个法案允许个人自由选择姓氏,能让很多人不再忍受精神上的痛苦,也能平复某些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司法部长杜蓬-莫雷蒂(Eric Dupond-Moretti)非常支持这个法案,认为能满足很多不想被迫使用自己姓氏人的需求。

国民议会审议这个法案时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属于议会多数派的“行动”(Agir)议员库里克(Aina Kuric)讲述的自己的亲身经历。“我被乱伦父亲性侵过……我不想再使用这个施暴者的姓,我想改用生下我的女人——我母亲的姓”,但目前的程序太多复杂。她还说:“一个人要改姓,那不是为了好玩,不是因为这很有趣。”

左派和中右派反对党投票支持了这个法案,认为这个法案顺应社会变化,朝着正确方向迈出了一步。

但是,右派和极右派反对党的某些议员反对该法案,认为会导致民众随意选择自己的民事状况,导致弱化继承关系。共和党议员格斯林(Philippe Gosselin)承认法案满足了某些人的需求,但认为手续太过简化:只需填一个行政手续表格(CERFA)。国民联盟议员舍努(Sébastien Chenu)批评说,这是要摧毁家庭和身份。

目前法国法律也允许在特殊情况下改姓:发音太过奇特、容易引发歧视、为了将外国姓法国化,以及避免某个姓消失。出于所谓“情感性”的理由改姓——如希望放弃暴力、乱伦家长的姓,或者出于其他理由改姓,原则上也允许,但实际上很难成功。

维涅尔的法案简化了程序:所有成年人在一生中都可以申请使用或增加父母另一方的姓,无需像现在一样经过司法部,只要到市政府办手续,也不用提供任何理由。

维涅尔说,手续简化了,但并没有允许人为所欲为,改姓仍限制在家族范围内,不能选择稀奇古怪的姓。

法案的另一个内容是方便带孩子(孩子用的是另一方的姓)一方家长的生活。这种情况主要涉及妇女:离婚后在办理孩子上学、看病或其他行政手续时,往往要拿着户口本(livret de famille)证明自己和孩子的关系。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法案规定孩子可以在出生时的姓之外加上父母另一方的姓,作为“惯用姓”(nom d'usage)

参议院将在2月15日审议这个法案,最终计划在议会选举前完成立法程序,7月份开始实施。

(编辑: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