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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裁定政府应对福岛核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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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岛核事故后成为“核废城”的双叶町

海外网2月19日电 当地时间19日,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裁定日本政府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向因核事故而离乡避难的灾民提供赔偿。

据日本《朝日新闻》19日报道,2011年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大批当地居民被迫离开家乡避难,其中45名在千叶县避难的灾民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赔偿2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亿元)。

2017年,千叶县地方法院一审裁决东京电力公司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赔偿3.8亿日元,但否认日本政府应对事故负责。但在19日的二审裁决中,主审法官裁定两者均有责任。报道称,日本国内约有30起针对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的诉讼,日本最高法院有可能对类似案件作出统一指示。(海外网 王西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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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西洛、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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